河南地矿职业学院
思想政治课成绩评价体系与评价方式
为积极落实教育部印发关于《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2021年本)》的相关文件精神,贯彻注重过程考核、教学实效考核及实践教学考核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全面准确的考试考核评价体系,在经过思政课教师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河南地矿职业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评价体系与评价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课程及成绩构成
1.本评价体系与评价方式目前只适用于学院开展的《思想道德与法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和《形势与政策》三门国控考试课程。
2.每门课程学期总分为100分,具体分为三部分,其中期末考试占50分,平时成绩占30分,实践成绩占20分。
二、期末成绩考核评定方式(50分)
1.为充分考察学生真实学习效果及老师教学效果,期末考试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思政部统一命题考试。
2.为减轻教师改卷负担,期末考试采用超星线上考试形式进行。
3.思政部将尽快组织教师编写每门课程的试题库题库,期末考试试题均来自试题库。
三、平时成绩评定方式(30分)
1.平时成绩由课堂考勤、课下作业和课堂表现三部分构成,每部分各10分。其中,课堂考勤实行“一票否决制”,即无故旷课达5次以上者,该课程平时成绩按零分计。
2.考勤过程中,无故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旷课一次扣3分;无故迟到3次折算旷课一次,无故旷课3次以上课堂考勤成绩按零分计,无故旷课5次以上,该课程平时成绩按零分计。为保证课堂考勤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任课教师应亲自参与课堂考勤过程及监督过程,并在记分册上认真记录每位学生的考勤情况。
3.课下作业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小论文、分组讨论和课后思考题等,具体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任课教师根据自身授课情况自行决定。
4.课堂表现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在课堂上的听课纪律、听课状态、积极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评定。
四、实践成绩评定方式(20分)
1.学生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参加完成任课教师组织的实践性教学或学校有关部门及学生会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或利用节假日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等方式获得实践成绩。
2.参加任课教师组织的实践性教学的,其实践成绩由任课教师评定。
2.参加校内外社会实践者,需要在本学期期末考试前向任课教师提供相关的证明或证书(需加盖公章)材料,由任课教师更具提供的材料评定其实践成绩。
五、成绩加分规定
为充分体现对学生学习的过程性和实效性的考核,鼓励学生课下通过多种途径参与思政理论和实践学习,教师对如下情况可给予总成绩加10分.
(1)该学期被系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青马工程表现优异者(需要青马工程任课教师推荐)
(3)在校级或以上思政相关学习比赛活动中获奖者。
(4)其他学生或任课教师认为可进行成绩加分的,在个人提出加分申请和相关材料后,思政部全体老师讨论认定可以给予成绩加分的。
(5)考试、平时、实践三项成绩评定后,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享受成绩加分规定。
思想政治课教学部
2022年8月26日